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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市推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改革工作的初步思考(2016-5-11)
时间:2016年05月11日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是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是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医院法人自主权的重要举措。遵义市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与公立医院改革紧密结合,从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与公立医院改革相关措施深度融合,助力公立医院改革有序推进。

  一、基本情况

  全市有公立医院31家,其中城市公立医院10家,县级公立医院21家。纳入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改革的医院共11家,其中城市公立医院2家,即市第一人民医院、红花岗区人民医院;县级9家,分别是遵义县人民医院、桐梓县人民医院、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余庆县人民医院、务川县人民医院、绥阳县人民医院、正安且人民医院、道真县人民医院、习水县中医院。目前,试点单位均按照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了以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为构架的法人治理模式,并按新的管理模式开展工作。

  二、措施及成效

  1.正视问题,直面现实,补齐短板。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立医院管理、设备、技术更新滞后,医务人员馈乏,也不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加的对医疗服务的需要。对此,编委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全面多次反复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有关医疗机构规划设置方案,配合相关部门调整理顺了医院管理体制,将原来由区管理的专科医院上划由市级管理,重新核定了医院领导职数,调整完善了县级公立医院内设机构设置及其领导职数配备。按照等级医院的建设标准,重新核定了人员编制,根据医院发展需求,每年核定年度进人计划,为公立医院的改革提供了体制机制和人员保障。

  2.创新治理模式,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医院建立了以“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为构架的法人治理结构模式。明确了理事会为医院决策机构,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在理事会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医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明确了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成员的构成、来源及产生方式;明确了举办单位、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理事长、医院行政负责人职责权限,为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3.推进制度建设,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理事会成立后,试点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医院章程》,明确了理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理事、监事职责任务,以及相关事项的办理、报批和备案流程;建立了理事会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医院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管理层报告工作制度、行政负责人奖励基金使用办法,以及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试点单位按照《章程》规定职责和权限,以新的治理模式运行,为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4.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医院法人自主权落实。医院法人自主权的落实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有效途径。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分别由市、县两级组织部、编委办、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有关政策的意见》,编委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充分放权,从编制管理、人事管理、财政支持、日常运转、长效机制、绩效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支持措施,赋予了试点单位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政策权限。同时,为促使政策支持意见落地施行,市、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在试点改革初期,凡涉及到政策权限下放的人社、财政、编委办及相关举办单位等通过委派理事或监事方式,参与试点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管理,并明确试点工作联络员对政策支持意见的执行和实施进行跟踪指导和督促、把关,发挥“扶上马,送一程”的作用,确保试点单位用好、用活、用足相关政策。

  试点开展以来,政策支持意见大部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一是打破用人身份上的限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对有专业技术背景的管理岗位不设置“双肩挑”的岗位限制。二是试点单位年度进人计划不占本地年度进人计划总量,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自主确定年度编制使用计划、自主确定编制结构、自主确定内设机构及其领导职数、中层干部竞岗聘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等在市县两级试点医院得到了全面落实。三是开放绿色通道,支持人才引进,对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不受进人计划的限制,引进后及时上编。人员自主招聘在大部分医院得到了落实,如务川自治县人民医院、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单位在自主招聘人员方面得到了突破,单位按照学科发展和岗位情况拟定招聘方案,经备案同意后组织招考,改变了以往“人进了医院院长不知情、新进人员不适用”的情况。同时,大型设备采购按“章程”规定执行,简化了程序,缩短了等待时间,提高了利用率。四是设立了院长奖励基金。目前,市一医、红花岗区人民医院、遵义县人民医院、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绥阳县人民医院、习水县人民医院、务川自治县人民医院均建立了院长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学科带头人、专家、学者,以及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工作者,对留住人才,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绩效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试点医院将原来的奖金发放制度调整为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制度,使职工收入合法化,减少或避免了因发放奖金与相关规定不符带来的负面影响。余庆县人民医院调整了原有的奖金分配方案,将医院收支结余的40%用于建立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机制。六是协调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医院发展力度,各地根据实际在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购置、人才培养、重点学科建设、离退休人员费用、医疗救助、公共卫生服务、债务负担等方面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在试点单位理事会多方努力下,遵义县人民政府、桐梓县人民政府从2016年起,将县人民医院离退休人员退休福利待遇全部拿入财政全额拨付,极大减轻了医院负担,使医院把更多的精力从抓收入、保工资、保福利转向抓能力建设、抓服务质量、抓医院发展上来。政策支持意见的落地施行,让试点单位增强了改革的信心,增添了改革的动力和积极性,改变了原来一个事项向多个部门报送、多次跑路协调、长时间等待、层层报批的繁冗流程,减轻了试点单位的协调难度,缩短了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试点工作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和试点医院及其举办单位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试点单位对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重业务、轻管理,没有把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性保障工作来抓,习惯于传统工作方法和思维方式,改革不主动、不积极,按部就班、被动接受。二是有的地方相关职能部门放权不够、支持不力;有的举办单位角色转变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放权不充分、不彻底,在职能部门放权的同时,举办单位有集权的现象。三是试点工作与公立医院改革相关规定的融合度不够,顶层设计存在政策不一致现象,基层难以把握。四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不配套。如医院取消行政级别,院长实行聘用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确定、交流升迁职级怎么认定等没有相应的政策作支撑。医院取消编制或者实行编制备案制后,在总量确定、财政投入、人员队伍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目前,在西部欠发达地区,财政投入有限,编制仍然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有利条件,如果取消编制管理,必然会导致人才流失或招不到人才现象发生。

  四、初步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和调研总结工作,举办医院法定代表人、试点单位理事、监事业务培训;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认真评估、总结试点工作成效,为今后改革工作的推进提供经验。二是充分发挥试点工作牵头单位的作用,各级编委办要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要求,补充、修改完善“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有关政策的意见”,切实推进医院法人自主权的落实。三是加强与卫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探索法人治理与公立医院改革相关措施的深度融合,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推进试点单位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工作机制、落实法人主体地位、激发内生动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助力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四是加强对试点单位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引导试点单位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新的运行模式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激发活力、培育动力,充分发挥法人治理在医院管理中的基础性、制度性保障作用。

      (贵州省遵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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