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政策法规
|
服务指南
|
登记管理机关
|
登记管理信息
|
登记管理论坛
|
设立登记
|
网上投诉
登记管理论坛
四川:乡镇敬老院登记管理中的问题及建议(2016-6-22)
时间:2016年06月22日
2012
年,四川省内江市对全市乡镇敬老院进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加强了年检和年度报告管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现仍存在一些问题。(
1
)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除少部分乡镇敬老院院长由乡镇事业在编人员担任外,大部分乡镇敬老院院长和其它管理人员均为临聘人员,流动性大,稳定性差,更换频繁,公益服务意识淡薄。专业服务水平有限,有的从业人员已到退休年龄,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
)不重视年检和证书。
敬老院管理人员
对登记管理工作的内容和程序知之甚少,登记积极性低,认为不登记照样可以运转
,甚至要通过无数电话的催促才到事登局办理。
近几年,各农村敬老院的法人年度报告均不能按时上报,影响了全市的年检进度。
(
3
)经费管理不规范。
乡镇敬老院作为公益服务机构,经费来源主要靠
财政拨付和乡镇政府承担,有些
敬老院服务人员的工资参照村干部待遇,由财政和乡镇政府各出
50%
。
敬老院的日常开支由乡镇财政所根据需要列支到敬老院账户,很多敬老院并没有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导致在经费管理上出现漏洞。(
4
)业务主管部门配合机制未健全。
民政局作为乡镇敬老院的行业主管部门,与事登记局对敬老院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后是否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展业务活动的监管配合体制还未建立。
仅靠登记局自身推动监管工作,力量薄弱。(
5
)事后监管难度大。
因为农村敬老院不是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服务机构,收入一部分来自入住的五保老人的五保基金或老人家属。在开展年度检验中,不能提供正式的资产负债表,而手工填写的表格中体现的净资产合计的数字与登记时的开办资金相差也很大,这样的情况在已登记的乡镇敬老院中比较常见。
对此,
建议
:一是
抓好宣传教育,增强登记意识。
要使乡镇敬老院充分认识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必要性,认识到事业单位登记后享有的民事权利及对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优势等。二是
出台配套政策,明确敬老院的性质。
敬老院是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公益性社会服务机构,投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其资产是国有的,理当属于国有事业单位,应赋予敬老院完全、独立法人地位。敬老院从业人员应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这样才能吸纳公益服务方面的专业人员,有助于敬老院的发展。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对敬老院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国家和省级投入为主,县区配套为辅。把乡镇从资金困境中解脱出来,让他们集中精力抓好管理与服务。同时,加强敬老院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四是职能部门应加强沟通协作,积极做好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市事登局应加强和民政局沟通协调,建立相应配合机制,做好事后监管。
(四川省内江市登记局供稿)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 邮政编码:100010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京ICP备案:13022218
版权所有 |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10-2016 www.ljli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