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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2016-12-2)
时间:2016年12月02日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编办  王苏芹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赣榆区编办根据中央、省、市编办有关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精神,结合赣榆实际,集中利用近2个月时间,对全区381家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按3%的比例抽取10家单位进行了抽查。

  一、抽查中遇到的问题

  1.抽查人员随机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人员配备普遍不足,我区为解决抽查人员的随机性问题,在抽查过程中联合编办的督查科、编制科一起开展工作。但由于其他科室人员对事业单位公示信息抽查、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知识储备不足,对抽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造成一定的影响。

  2.专业性问题委托检查难度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要求对于抽查中的专业性问题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但一是委托主体不明确,是由登记管理机关委托还是事业单位自行委托;二是谁来“买单”,专业性问题委托检查带来的费用由谁负担,如果由事业单位负担无疑加重其负担。

  3.审查方式有待进一步明确。办法》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抽查。但是书面审查的范围、实地核查的范围、程序,网络监测的实现方式都没有明确。导致抽查组在抽查时无从着手,书面审查应该审查哪些材料,实地核查怎么查,包括核查笔录的具体格式,网络监测通过何种网络如何监测,种种问题都需要解决。

  4.信用信息平台不完善,抽查结果运用受限。目前信用信息系统开发启用滞后,没有一个统一的平台,给抽查结果的运用的便捷化、智能化进程带来影响。抽查结果运用的局限性,对事业单位影响力微弱,导致事业单位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容易流于形式化,无法引起事业单位的重视,从而影响抽查目的的实现。

  5.事业单位对登记工作普遍不重视。抽查中发现,事业单位对登记工作普遍不重视且不知其重要性,有的单位登记档案仅保存了去年的材料,有的单位的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多年,且自认为影响不大。

  二、对加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建议

  1.探索联合检查,注重程序公开。抽查人员随机选派可以有效地保证抽查工作的公正性,但登记局甚至编办人员配备不足给随机选派抽查人员带来一定的难度,探索多部门联合检查,比如,联合组织、人社、纪委等部门进行抽查,一是可以解决人员选派的问题,二也可以增强抽查工作的力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也是为了保证抽查工作的公正性,避免人为操作,但由于程序的不公开,将会给此项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实践中可以邀请公证人员到场,对抽查对象的随机性、公正性进行公证,确保程序上的公开、透明。

  2.委托检查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作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常规性工作,分析借鉴各地的做法,对于专业性问题的委托检查,应由登记局进行委托,由此产生的费用列入财政预算,既减轻了事业单位的负担也可以确保检查结果的相对公正性。

  3.组织培训,解读政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应针对此项工作组织系统的培训,对抽查对象、内容、方式、程序等进行细致的解读,或者印发相关的详细的操作指南,对书面审查的范围、实地核查的程序及网络监测如何实现予以细化规范。

  4.强化抽查结果的运用。对检查中发现事业单位法人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应按《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处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实现信息共享,接受社会监督。并将抽查的结果充分与单位绩效考核、干部的考核任免等结合起来,同时将抽查结果作为机构编制事项受理、机构编制动态化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5.更好地发挥抽查工作的作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应以事业单位公示信息抽查为抓手,宣传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加大抽查广度和深度,更好发挥抽查工作对事业单位监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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