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81号) 精神,蓝山县编办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从全县300多个事业单位中选取了部分单位进行实地核查,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有效促进事业单位依法履职。
一是认真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中央编办《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下发以后,蓝山县编办及时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对抽查对象、内容、方式进行细致的解读,认真把握文件精神的实质和内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县编办结合实际,制定印发蓝山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方案,并通过政务专网、微信、qq群、媒体等多种渠道,传达事业单位抽查监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为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明确方式,建立随机抽查机制。联合财政、税务、审计、银行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履职情况等进行检查,同时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有机衔接,督促事业单位更好地履行公益服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
四是跟踪督查,确保监管实效。针对事业单位自查和随机抽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如网上名称不规范、法人证书未悬挂在显要位置、申请变更登记不及时等,县编办将安排专人及时跟踪督促检查,建立事业单位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并不定期再次实地核查,督促其认真整改。对于个别事业单位存在的职能弱化、消失、履职欠缺或不规范等个性问题,将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统筹研究改革措施,从而促进事业单位加强管理,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湖南省蓝山县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