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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登记信息通报
自动公告系统使用说明(2016-1-20)
时间:2017年01月20日

根据工作需要,对中央编办网上赋码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进行配套升级,增加公告自动公示系统,用于系统内各类申请的公告自动公示。自动公告系统类似于年度报告公示系统,以IFRAME的形式,嵌入现有网站系统中,用于展示2017年之后的公告信息,原有公告保持不变。

:本说明图片中所涉及数据均为测试数据)

一、 网页示例

点击具体公告期号,显示公告的详细信息;点击更多,显示本类公告的全部公告数据;在页面上方,可以对各类公告进行查询操作。

二、 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登记管理机关登录系统后,进入公告制作,进行各申请的公告操作。如下图所示:

注意:公告制作期号必须书写规范,点击确定按钮后将直接显示在公告自动公示系统中。

如果需要修改已经发布的公告信息,可以在公告制作->查看制作栏目内,对已经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修改调整,如下图所示:

三、 自动公告系统使用申请

自动公告系统基于国家事业单位网站群使用,网站群目前只针对省、市两级进行开放,自动公告系统将针对省市两级进行处理。

1、365网址导航网站群

使用365网址导航网站群的省或市,由登记管理机关发送书面申请传真至010-69001381,开通本级自动公告系统。我们根据申请先后顺序,陆续调整网站,开通自动公告系统。

2、自建网站

使用自建网站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69001555010-69001556,向技术支持人员咨询自动公告系统事宜,技术支持人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通过邮件或者QQ等形式,提供程序代码,由您的网站技术人员将代码加入到网站中,实现公告自动公示。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  邮政编码:1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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