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已经启动,不再另行发布通知,提交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请各单位抓紧时间提交年度报告。对于不按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在“365网址导航”网站向社会公示。
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具体要求请参阅“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文件”栏目《年度报告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