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事登函〔2016〕6号
关于举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局,副省级市登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登记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指导推动登记管理机关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经中央编办领导同志同意,决定举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6月22、23日(6月21日报到)
二、参会人员:各省(区、市)、副省级市登记局主要负责同志
三、培训地点:苏州胥城大厦(苏州市三香路333号,电话:0512-68286688)
四、培训内容:
1.对《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基本内容进行讲解,对抽查工作进行部署;
2.地方登记局介绍创新监管工作方式的经验和做法;
3.围绕抽查工作与相关监管问题进行座谈。
另外,组织对《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暂行办法》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征求地方同志意见。
五、注意事项:
1.为加强业务培训的针对性,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相关问题,于6月15日前连同参训人员名单报送国家局。同时,请参训同志于6月15日前自行登录http://www.szbb.suzhou.gov.cn/报名(操作流程:点击网页左侧“培训报名”-注册-填报信息-保存-提交)。
2.请介绍情况的单位准备5-10分钟书面发言材料。
3.请各单位就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开展深入调研,全面总结梳理情况和问题,并就《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暂行办法》准备书面意见。
4.会务组在苏州北站、苏州站接送学员,需要接送站的同志请提前3天将抵离信息告知培训中心。
5.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及电话:
苏州机构编制干部培训中心
王桂芝 18662611646 0512-68615233(兼传真)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邢健超 18611270267 010-55626161
李 可 13716619869 010-55626119
010-55626238(传真)
附件:1.日程安排
2.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3.《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点击下载相关附件内容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6年6月6日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一处 2016年6月6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