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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文件
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和机关群团信息排查纠错有关问题的通知(2017年7月31日)
时间:2017年07月31日

国事登函〔20179

 

 

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和机关群团信息

排查纠错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部署及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工商总局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行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754号)要求,“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牵头通过互联网(365网址导航网),向全社会发布事业单位基本信息”、“2017年下半年起,不断扩大共享信息内容,更多地向全社会公开信息;已经公开的,要优化信息检索和查询模式,方便快捷查询”。为确保向社会公开和共享信息的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证信息数据完整和准确录入信息是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责任。各省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做好组织本省内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数据清理纠错工作。

二、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应对本机关录入的数据进行排查,发现错误和缺失自行补正。如有具体困难,如删除单位整体数据等,请以省为单位,统一联系技术方帮助解决。

三、排查纠错方法

(一)事业单位

登记管理机关用户登录系统后,在内部办公系统-统计分析-基本情况简表功能中,选择本级登记管理机关的全部事业单位生成列表,点击“另存为EXCEL”输出表格,重点检查:一是单位总数是否有出入;二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有效期自、有效期至、状态”等基本信息是否存在字段内容缺失及录入信息错误;三是状态“正常、已注销、已废止、已冻结”是否正确(7月底“中央编办网上赋码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已进行升级,将事业单位状态的空白项从“无”调整为“正常”);四是加强保密审查,因“中央编办网上赋码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为非涉密系统,系统中涉密单位应进行脱密处理,如需删除可与技术方联系。

(二)机关群团

在党群机关管理系统-统计分析-机关(或群团)基本情况简表功能中,选择本级登记管理机关生成列表,点击“另存为EXCEL”输出表格,重点检查:一是单位总数是否有出入;二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地址、负责人、赋码机关、颁发日期、状态”等基本信息是否存在字段内容缺失及录入信息错误。

(三)如发现事业单位或机关群团信息数据存在问题,请利用“数据整理”、“永久库修改”或机关群团的“录入”等功能进行更正。

四、请各省级登记管理机关于831日前完成排查纠错工作,并将结果书面或传真报送国家局。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陕西等自建登记管理系统省份的信息排查纠错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国家局电话:010-55626070,传真:010-55626205

技术方电话:010-69001555,传真:010-69001381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年7月28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  邮政编码:1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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