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二、受理机构
(一)机构名称: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受理对象: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
三、办理时限及结果送达
年度报告材料成功上传至系统即完成年度报告报送。每年3月31日后,事业单位报送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内容自动在网上公示。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五、办理结果
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管和社会监督,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依法予以处罚。
六、咨询途径
(一)现场: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受理接待大厅
(二)电话:(010)010-55626070、55626290
(三)网站:http://gjsy.gov.cn
(四)邮箱:wangshangzixun@conac.cn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一)现场投诉:投诉意见箱
(二)电话投诉:(010)55626119
(三)网上投诉:gjsy@conac.cn
(四)信函投诉: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
邮政编码:100010
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
(二)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三)乘车路线:
地铁五号线、六号线“东四”站出站,东四十字路口往南300米红绿灯处路西即到。
公交108路、110路、111路、116路、684路、685路“灯市东口”站下车即到。
九、公开查询
每年年度报告工作结束后,可在“365网址导航”(http://gjsy.gov.cn)上查询公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