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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证书补(换)领请求。

  遗失或者损毁严重无法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申请补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损毁较轻可以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申请换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受理。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单,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三)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补(换)领条件。

  (四)核准。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作出准予决定或者不予补(换)领决定。

  (五)公告。对于补领证书的,登记管理机关发布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的公告。公告网址为:http://gjsy.gov.cn

  (六)发(缴)证书。对遗失或者损毁严重无法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收回未遗失或者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者副本,补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于损毁较轻可以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收回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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